专家、媒体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楼宇经济发展 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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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发送专家委托书方式,邀请了青岛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副教授邓玉勇对《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当前,胶州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正呈现特色化、集群化发展趋势,同时也暴露出中小企业用地瓶颈融资问题,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发挥工业楼宇在整合提升产业承载空间、推动新兴产业培育集聚、构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方面的作用,来鼓励中小企业入驻工业楼宇

二、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含产业导向、开发建设运营主体、开发建设要求、组织保障、附则部分内容。

(一)产业导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同时发展智慧家居、钢结构、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链条企业先进制造中小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开发建设运营主体。支持各类投资开发公司、国有平台公司、民营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多元化资本专业园区运营商以及工业企业参与工业楼宇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三)开发建设要求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功能配套要求、分割转让要求。

(四)组织保障。从组织领导、审批机制、服务引导方面明确各职能部门相关职责。同时,创新性提出工业楼宇评估量化制度,通过各项指标对工业楼宇整体项目进行评估打分,帮助项目发现自身短板与不足之处,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五)附则。对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用情况、政策起止时间及过渡情形做了规定。

三、关注焦点

新《实施意见》相对于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胶政发〔202170号),变化了一些内容,其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开发建设要求部分的变动。

首先,基本要求中占地面积由占地100亩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修改为占地20亩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提高容积率指标,一般区域由最低1.5提高到1.8,重点区域为2.0不变。

其次,功能配套要求中,进一步明确标准厂房不得低于3层,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其他楼层不低于3.9米。

最后,分割转让要求中,工业楼宇项目不再区分新建和改建项目,项目自持比例必须达到15%,经认定的专业园区,自持比例不低于30%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2月11日08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到夜间,晴间多云,有轻雾,北风转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2到10度,沿海-1到11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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