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办发〔2017〕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和《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20〕10号)
工作部署,胶州市出台《胶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胶政办发〔2020〕58号),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以来,胶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行动,为集中展现工作进展,特开设胶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