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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绩效,创新社会治理,现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青财综〔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青财综〔2021〕13号)
2.胶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名单
胶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xlsx.xlsx
附件1-1.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1.doc
附件2:胶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名单.xlsx
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