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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胶州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统一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总得来看,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市财政预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持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准确把握影响非税收入的各项政策因素,确保非税收入编制完整。
(二)收支时限管控不严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33亿元缴入国库,优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模式,强化收入对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解下达,确保按要求时限完成。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问题。市财政局已将附注中所反映的公路、堤防资产价值132亿元汇入《2020年度胶州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最终版。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不精细问题。一方面要求各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统筹考虑2020至2021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另一方面了解掌握非税收入征收规模,综合预算、明确用途,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审核、支出预算编制审核。
(二)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财务核算问题。存在问题的19个单位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入账单据审核、规范费用支出管理、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等措施加以规范,已处理不规范账务168.88万元,清理三年以上往来款257.23万元。二是政府采购管理问题。存在问题的14个单位已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三是“三公一培一会”问题。存在问题的23个单位已按规定对公务接待、出差审批、机票采购、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行为进行规范。四是项目资金问题。存在问题的5个单位已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收回超范围使用的专项资金36.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运营管理不善形成低效资产问题。未按期开工建设的24宗土地现9宗已开工建设,2宗已出具项目方案,剩余13宗将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予以置换;长期闲置的8处资产中,4处已经出租,剩余4处正在招租;未盘活的32处收储资产中,17处已得到利用,剩余15处已采取措施盘活利用;未取得效益的5个土地开发项目已取消2个,收回3249万元,剩余3个暂不具备推进条件;投资1.27亿元仅实现利润68.75万元的3个项目,所在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研究论证,强化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服务能力及盈利能力,提高投资收益;未经审批或评估对外处置资产的3个单位通过规范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加以规范。
(二)国企改革、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未及时完成的16处资产划转工作已完成15处,剩余1处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正在与划转方进行积极沟通;权属变更推进缓慢的61处资产中已有7处完成过户手续办理,7处正在办理,剩余47处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权属变更;购置金额2666.17万元的1处资产正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未入固定资产账的47处房产和2宗土地已有19处房产、1宗土地入固定资产账,26处房产暂计入资产台账,其余正在办理中。
(三)市直部门国有资产效益不佳问题。针对128处食品安全快检室50%未开展常态化检测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64处食品安全快检室开展了常态化检测。
四、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问题。未按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1个镇,已将1107户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21年1月完成通气;4个镇街已通过走访宣传的方式动员改造户使用电代煤、气代煤设备,审计期间仍使用燃煤取暖的37户改造户已经拆除燃煤炉,使用新设备取暖。
(二)涉农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查明2638.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解下达超时限的原因,于当年完成拨付,并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进行规范;由施工单位垫资的21个涉农项目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22个项目,相关镇街将逐步结清款项;超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的14个项目已签订补充协议;未足额配套的清洁取暖补贴资金342.56万元已经按程序发放到位。
五、民生资源、资产、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教育资源配置情况。一是师资配备不均衡问题。市教育和体育局拓宽幼儿教师补充渠道,逐年增加幼儿教师数量,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注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促进城乡均衡;建立心理健康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逐步配足配齐专职心理教师。二是教学设施不达标问题。市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逐步提高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三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市教育和体育局分配至城区学校的50万元农村校舍安全资金已收回并按规定重新分配;新开办普惠园奖励经费拨付问题通过加强该类专项资金管理予以规范。
(二)医疗卫生保障情况。一是医疗资源配置有待加强问题。市卫生健康局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逐步改善当前农村居民医疗服务条件;建立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截至2021年9月,医护比为1:1.26,已达到医护比标准要求。二是急救能力有待提升问题。市卫生健康局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分配办公用房、单位内部重新分配院前急救用房、申请改扩建等方式,扩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面积;已更新2辆救护车,并督导民安医院及时更新车辆。三是专项补贴发放审核不严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已收回因审核不严多发的乡医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金等8项补助23.2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其他资金不再收回;建设民生补助资金发放审核系统,申请省民政厅火化实时信息接口并对接,提高补助资金发放准确性。市心理康复医院已收回向8人超标准发放的困难残疾人补贴1万元。
(三)食品安全保障情况。一是抽检计划不全面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制定抽检计划,对检验方法、判定依据、抽检结果及汇总报送时间作了具体要求;在特殊领域将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动抽检。二是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制定抽检计划时,通过均等覆盖城区和乡镇、全面覆盖各个细类等方式加强职责履行、监督落实;未按规定公示的138批次抽检结果已进行公示。
(四)福利保障落实情况。一是农家书屋未有效发挥作用问题。截至2021年10月,洋河镇向12个村农家书屋配送图书到位。二是送温暖帮扶工作不精准。市总工会修订相关困难职工救助办法,规范管理并分配使用送温暖物资,加强发放物资监管。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水资源利用监管不严格问题。市水利局已对超许可取水行为加强监管,通过税务部门对超计划取水企业补征水资源税及滞纳金1.7万元;已规范水表更换程序,确保水量正确核定;已规范取水许可证注销程序;38个应交未交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已有20个项目补缴,共计141.86万元,2个项目被市水利局核实认定为公益类项目无需缴费,其余16个正在催缴。
(二)水资源保护不到位问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强对河流水质监督性检测,委托第三方每月进行2次检测,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指导提升水质;对超标断面的责任单位扣罚生态补偿资金和全年综合考核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已为49家规上工业企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三)水污染治理不彻底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长期管控措施治理云溪河等4条河流水质超标问题;通过工程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已有85个村庄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针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已组织编制“一水一策”的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七、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结果来看,还有部分事项尚未得到全面纠正,主要存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有些事项属历史遗留问题,需查清原因、理清关系后解决,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部分单位资产权属未变更等。二是有些资金收缴存在实际困难,需与多家企业进一步协调沟通。三是有些问题整改尚需一定时间,如资产盘活、水污染治理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期限,加大整改推进力度,严格对账销号。二是严格把控整改质量,对审核认定整改不到位的事项,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减,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书面整改”代替实质性整改,确保整改见实效。三是对突出问题紧盯不放,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以及重大审计事项的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按规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追责问责。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监督,实现审计整改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