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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3号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2019年8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胶州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实效。总体来看,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市级财政预算审计情况
(一)关于收入测算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2019年收入测算在2018年基础上结合政策调整及一次性收入因素科学编制,加强收入预算项目测算,提高收入预算项目测算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门预算年末结余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胶财字〔2019〕10号),要求2019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在年初已经压减5%的基础上再压减5%,督促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三)关于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胶州市财政局工作规范》及2017年重新修订的《资金拨付工作流程》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一)关于部门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3个部门挤占项目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涉及金额195.07万元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所申请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针对9个部门往来款挂账三年以上未进行清理,涉及债权类金额149892.82万元、债务类金额87130.58万元的问题,已对部分往来款进行了清理,涉及债权类金额26446.57万元,债务类金额25971.42万元,剩余资金正在逐步清理中。
(二)关于经费支出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差旅费方面,针对7个部门存在无出差审批、无通知文件报销费用,涉及金额15.59万元的问题,已采取收回款项、出台差旅费管理制度等措施整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面,针对8个部门存在维护费超预算、车辆维修无明细、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涉及金额55.93万元的问题,已采取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补充车辆维修资料、退还车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等措施整改;会议及培训费方面,针对3个部门存在支出无明细、超标准列支,涉及金额42.99万元的问题,已采取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规范报销流程等措施整改;因公出国(境)费方面,针对2个部门未按规定核算出国费用支出,涉及金额4.7万元的问题,已采取加强审核、严格工作流程等措施整改。
(三)关于财务管理控制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5个部门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涉及金额64.66万元的问题,已采取办理公务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整改;针对4个部门未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及管理台账的问题,已采取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及管理台账等措施整改;针对8个部门支出无明细、无合同,涉及金额91.54万元的问题,已采取补充明细、签订合同、加强审核等措施整改;针对4个部门有4宗办公楼、综合楼等房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2个部门的办公楼、综合楼等房产已入固定资产账,1个部门已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将根据评估价值计入固定资产账,1个部门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三、惠民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一)关于违规申报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已收回违规资金。
(二)关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已收回违规资金。
四、污染防治项目审计情况
(一)关于海洋环境防治方面的问题
港口污染源头和滩涂区域防治不力。针对由无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对渔港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理的问题,已采取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协议、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对危险废物统一进行收集处置等措施整改;针对码头缺乏污水处理能力,未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问题,胶州市人民政府已出台《胶州市东营渔港水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胶政办发〔2019〕71号),要求各责任单位落实相关工作;针对未投入相关资金、制定相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对大沽河河口滩涂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的问题,由于大沽河为省级河流,大沽河河口滩涂区域综合整治工作需青岛市统一安排实施,下一步将与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对接,争取加快推进大沽河河口滩涂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
(二)关于水资源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
“清河行动”整治工作不彻底。针对墨水河等6条河流的部分河段,仍存在垃圾较多、岸坡堆放秸秆的问题,已采取清理垃圾、秸秆等措施整改;针对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存在不足,对9个排污口的封堵情况进行抽查,有4个排污口被封堵处已破损,又重新排放污水,抽测1个排污口污水,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均超标的问题,已采取专人维修、安装污水应急处理模块等整改措施。
(三)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
针对河长制办公室督查养殖污水问题未清理到位,西墨水河入河口处畜禽养殖粪污仍未完全清理的问题,已采取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的整改措施;针对未督查养殖户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抽查的12个养殖户中,有7个存在养殖污水乱排、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的问题,已采取督促养殖户做好污水、畜禽粪便的清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以上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尚有少数问题由于涉及历史遗留、资金困难或正在履行法定程序等原因,正在逐步推进解决。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完善,促进问题整改到位。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