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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精准整治保健类食品领域突出问题,2026年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保健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警示,督促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底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8号,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处理。)
胶州市***箱包店(个体工商户)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17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认定胶州市***箱包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防弹咖啡”销售金额280元,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退赃等情节,不予起诉,移交我局行政处罚。
二、处理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构成了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违法行为。2026年1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当事人已退缴违法所得280元)。
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征集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1、举报电话:12345、0532-82206900;
2、书面举报:胶州市上海路与福州路交界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266300;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提交线索。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