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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胶州市某烤鸭店安排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案情简介】2026年4月9日,执法人员对胶州市某烤鸭店进行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公示的1人健康证明已过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已按程序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案例二】胶州市某海鲜舫安排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案情简介】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胶州市某海鲜舫进行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当事人现场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共10人,经营场所公示的5人健康证明已过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已按程序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既是对自身健康状况的确认,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基本体现。无证上岗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漠视,一旦引发食源性疾病传播,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坚持"零容忍"执法态度,以处罚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网络餐饮从业者严守健康管理规定,请我市广大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案例三】胶州市某奶茶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案情简介】:2026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我市入网餐饮商户一奶茶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后厨食品加工区域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本局已按程序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典型意义】原材料质量是餐饮食品安全的核心基础,过期原材料极易滋生有害微生物、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暴露出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原料管控流于形式,漠视消费者饮食安全。此案警示我市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日常盘点、过期销毁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劣质食品原料,做好食材采购、贮存、使用全流程管理工作,切实守住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是不可逾越的民生底线。下一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