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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民营医院情况
民营医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卫生改革的必然产物,作为新生事物,民营医院在我国卫生服务体系中,起到了公立医院不可代替的作用。在国家政策和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市民营医院发展迅速,有效发挥了深化全市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服务有序竞争发展的积极作用,民营医疗机构24(二级医院5个、一级医院14个、血液透析中心1个、护理院2个、医学检验中心1个、眼科医院1),以全方位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发展,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支持社会力量在老年病、康复、儿科、护理等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高端化的医疗机构以及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差异化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民营医院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健康养老产业及康复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及康复治疗领域。
2.定期开展义诊活动,积极对接知名医院及专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为医院的特聘专家,定期来院坐诊,不仅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了国内一流大咖们的医疗服务,让患者家属省心、省时、省事、省钱,推动惠民服务。
3.民营医院持续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培育医院文化,打造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压实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质量 安全、医疗技术、麻精药品管理、行风建设、医院感染管理、 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办医依法执业、平安医院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监管。
建议原文:
关于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