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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办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注。
我市全面贯彻国家、省、青岛市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群众需求,聚焦幼有所育,贯彻落实托育财政补助政策,建立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加强托育服务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我市现有的人才安居政策,深化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与技能提升,全力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贯彻落实托育财政补助政策。根据青岛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托育服务保育费补助和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备案托育机构,按照二孩500元、三孩6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机构和托育家庭各补助50%);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予以补助。通过加大政府投入,降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二、建立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建成市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市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采取医育结合新服务模式,为全市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提供优质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二是明确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和卫生保健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三是明确备案范围、所需材料、备案流程,加强对托育机构资质审核,实现备案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四是多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保健与传染病防治等专项督查,筑牢安全健康底线。
三、开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充分挖掘社会力量和资源,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依法举办独立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二是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召开《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推进会议,明确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申请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幼儿园托育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支持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2024年胶州市首家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青岛机场职工子女托育园正式开园,可提供托位120个。
四、加强托育服务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胶州市政务网、云上胶州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托育服务政策,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认可度;通过开展托育服务进行时上线活动,让家长更详细的了解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服务内容;通过托育服务进社区活动,邀请保育专家开展亲子活动,宣传婴幼儿成长发育、早期发展、膳食营养、疾病预防等知识,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五、积极落实我市现有的人才安居政策。落实安家费补贴(硕博10万/15万)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800元/月、博士1200元/月)政策,鼓励普惠托育机构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专业人才,并协助其申请相关补贴,降低人才在胶安居成本。一是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这两年对在青岛首次就业创业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硕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分别享受500、800、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二是为加快我市人才引进,促进更多大学生来胶实习就业,我市出台了《胶州市鼓励大学生来胶实习奖励办法》,办法中规定高校推荐本校实习生到胶州市实习单位实习,连续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高校实习推荐奖励,每个院校年度来胶就业推荐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三是鼓励外地院校结合胶州市产业发展需要,定向培养输送青年人才,出台了《胶州市鼓励大学生来胶实习奖励办法》成功推荐本校2024届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首次来青就业、首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所在地为胶州市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院校每成功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
六、深化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与技能提升。一是推动专业学科建设。积极鼓励并支持我市职业院校(如青岛工学院、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驻胶院校及本地职教中心)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相关专业或课程,扩大本地托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引导组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保育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培训专业,配备合理师资力量,提升培训质量,重点面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在民办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300-2200元的培训补贴。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讲等方式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我市托育行业精准输送技能人才。三是落实实习奖励政策。充分利用《胶州市鼓励大学生来胶实习奖励办法》,对推荐相关专业(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护理、社会工作等)学生到我市合规普惠托育机构实习满2个月以上的院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实习推荐奖励。
建议原文:
关于开办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