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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房产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政务公开栏、胶州市政务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住房保障、房屋登记等相关科室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金胶州》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房产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情况。房屋征收决定、评估报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均在被征收村庄进行公示,保证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做到“阳光拆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
(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公示栏、报纸、电视台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制定了“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制度和退出机制,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家庭进行公开摇号选房,选房现场聘请审计局、公证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同时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及时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并对全市的保障对象进行年度审查,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一律办理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