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
胶州市民政局 胶州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1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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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民政发〔2022〕1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青民〔2022〕103号)文件要求,提高我市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45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91元。

二、调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568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87元。

三、调整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2613元。

(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2090元。

(三)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727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城市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94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67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07元。

2、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49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67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82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12元。

四、执行时间

调整标准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胶州市民政局胶州市财政局2022年12月28日抄 送: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胶州市统计局、胶州市残联胶州市民政局2022年12月28日


印发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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