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3 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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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处)教育体育中心、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市特殊教育中心、各初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3〕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围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持续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聚焦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主动对接职教高考,服务学生全面发展。聚焦服务青岛市“六个城市”建设和24条产业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共计11579人。青岛市教育局为我市核定的中职计划招生人数4865人。其中,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生计划2885人,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市特殊教育中心招生计划12人,专业为中西面点。

三、招生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含职普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一)“3+4”本科招生。2023年青岛市继续执行“3+4”本科招生(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青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青岛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青岛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 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2023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实行青岛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我市普通高中、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和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各类职业学校。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的要求,2023年我市继续开展综合高中办学试点。2023年综合高中招生计划1200人(其中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350人),办学地点设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录取批次为普通高中普通班批,新生入校后即明确专业,在高一结束前转为职业学校学籍。实验班兼备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主要组织学生参加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综合高中普通班原则上在高一结束前进行分流,分流时间与办法执行青岛市教育局规定。

(三)继续开展五年制高师试点。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开设幼儿保育专业(高职专业名称为学前教育),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师批次进行。

(四)继续开展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开设会计事务、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等6个专业,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均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模式,采用“三二连读”计划。

(五)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招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烟台职业学院等10所院校联合办学,采用“三二连读”计划招生。联合办学专业为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22个专业,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具体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六)继续实施职业教育“3+1+2”中高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海尔集团旗下企业深度融合,将提升学历和企业岗位成长有效结合,开展“3+1+2”中高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完成3年中职专业学习,增加1年企业生产实践课程,表现优异的学生由企业选送进入合作高校进行2年高职学习,学费由企业承担;学生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合作专业为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4个专业。

(七)职普融通实验班。扩大新型职普融通班招生规模。2023年青岛市共有7所中职学校和8所普通高中开展新型职普融通试点。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在对口普通高中学习。新型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时,首先与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有空余招生计划的,再参与分数带录取,仍有缺额的,再面向全市参与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及三年制职普融通”批次录取。青岛市其他普职融通班试点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在中职学校学习,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青岛市新型职普融通试点和其他职普融通班试点招生计划见青教通字〔2023〕37号文件附件1、2。

(八)“爱基金.鼎志班”招生。2023年青岛市教育局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招生计划40人(胶州推荐名额5人)。“鼎志班”招收我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报考“鼎志班”的学生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报考“鼎志班”的学生需填写《推荐学生登记表》,所在初中学校需填写《推荐学生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qdpengrenqdedu.com/),并附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请于5月18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联系人:王红老师,联系电话:58566027。

(九)特教学校招生。特教学校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市特殊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十)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职、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中心、鼎志班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职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我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青岛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十一)各批次志愿顺序。报考职业学校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的领航计划实验班、综合高中普通班)、分数带、五年制高师和青岛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含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及“三二”连读招生计划)、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

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十二)职业学校录取办法(按照青岛市文件执行)。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2023年,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幼儿保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音乐表演、会展服务与管理等6个专业需参加面试,面试说明见附件2。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8月4日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

(十三)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招生政策及招生简章,重点对“3+4”本科、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和综合高中普通班、五年制贯通培养、“三二”连读招生及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职业教育免学费、对家庭困难学生补贴生活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及时理解和掌握政策。要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要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全市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使所有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要按照招生工作需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结合我市2023年生源状况、招生政策变化及有关工作要求,及早谋划,全力保障学位供给,确保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各初中学校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逐步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我市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联系。

 

联系人:王新莉   联系电话:82233823

 

附件:1.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

      2.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关于对2023级新生进行专业面试暨职业体验活动通知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9日

通2023.22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docx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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