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评估
关于做好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测复查备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18 来源: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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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国家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测复查的通知》(鲁教督室函〔2026〕1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测复查工作的通知》(青教督字〔2026〕2号)要求,省及青岛市将于近期对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测复查。为切实做好各项备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市级复核抽查:2026年8月1日—8月20日

省级监测复查:2026年9月1日—10月31日

二、复查重点内容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反馈的共性问题,重点核查以下四个方面整改情况:

教育经费保障方面:公用经费拨付及支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教师培训经费比例、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

办学条件改善方面:学校规划布局、班额控制、课桌椅配备、音美等专用教室及设施设备、运动场地达标情况等。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师编制及编外教师情况、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及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县管校聘"及教师交流轮岗落实情况等。

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方面:学校常规管理、课程实施、制度体系建设、校园文化及德育工作等。

(二)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达标情况

严格对照《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项指标逐项自查,重点包括:旗台旗杆规范、危房处置、校园封闭管理及安防设施、消防达标、教室采光照明、饮用水卫生、课桌椅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心理辅导室、信息化设备、实验室及功能教室、图书配备、食堂宿舍条件、卫生室及校医配备、专职保安、教师配备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监测复查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备检工作落到实处。凡被抽中学校,相关陪检人员须按时到岗,全程配合复查工作。

(二)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各学校要对照复查内容和指标体系,逐项逐条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

(三)实事求是,严禁造假。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制作专门迎检档案,不搞形式主义。

(四)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各学校要以本次监测复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常规管理,整治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统筹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10日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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