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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责任督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的通知》(鲁政教督函[2024]21号)要求,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全面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含民办)。
二、督导时间
2024年8月26日-9月10日。
三、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开学准备、学位供给、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双减”政策落实、条件保障、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内容,详见省通知附件《2024年秋季开学实地督导纪实表》。
四、督导要求
1.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幼儿园责任督学,都要根据省通知附件的督导要点和督导方式,以督导小组为单位,按照督学责任区的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轮对责任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秋季开学专项督导。
2.在督导过程中,责任督学要对发现的亮点和问题适当拍照;并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当日督导结束后,要逐项填写省通知附件《2024年秋季开学实地督导纪实表》,并请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学校(幼儿园)留存《纪实表》纸质版,责任督学留存《纪实表》PDF版。
3.学校(幼儿园)对责任督学提出的督导意见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形成《XXX学校(幼儿园)2024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存入学校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档案,电子版发给责任督学组长。
4. 9月12日前,各督导小组以组为单位,将责任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专项督导工作材料(《2024年秋季开学实地督导纪实表》、《学校(幼儿园)2024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督导室新工作信箱jzjydds2026@163.com。
5.9月13日前,市教育督导室汇总各督导小组的督导报告,形成胶州市督导报告,报送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
1.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的通知
2. 2024年秋季开学实地督导纪实表
胶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