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到期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4 来源: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功能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到期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具体要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评价范围

2021年、2022年认定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参与本次评价工作。未参与本次评价和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在本年度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名单印发后,原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称号自动失效。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组织体系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发展规划明确,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4%。

2.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2%,或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1000万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开发工具软件(含数据集)的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五)重视研发人员队伍建设。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

(六)近3年参与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牵头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1项。

(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持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国家新药等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4项,且近3年新增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持有软件著作权不少于20项,近3年新取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

(八)重视质量管理提升和品牌建设,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市民营经济局组织的管理诊断、质量诊断等赋能服务活动,通过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有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检验措施。

(九)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

(十)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制定与修订。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在线申报。在“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置“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窗口,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在线填报《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申报系统将于9月23日起开放,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区市初审推荐。市科工信局负责组织初审工作,对照佐证材料对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核实,初审中对企业填报失误项,允许企业予以修改。同时,对企业提报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民营经济局,并于10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

(三)各申报企业请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2)报送到邮箱jz82288200@163.com.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补充材料。

(三)市局审核评价。市民营经济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市级审核评价工作。

(四)公示公告。市民营经济局根据专家审核结果,负责将拟通过认定和评价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营经济局认定为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清晰可辨识;对相同类型

较多的证明材料,按年份倒序排列;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填报数据与证明材料相互对应,填报数据与证明材料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数据。

(二)请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推荐,保证申报质量。

(三)对于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情况,根据企业提报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审核。

(四)经认定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效期为3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将于2028年进行运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效期延长三年。

五、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王震国 马怀勇 82288571

2.“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2日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爱山东APP

爱山东AP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