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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胶州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根据《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 “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2年5月中旬到11月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系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先清底子、优化机制、保持长效”的思路,以“共建洁美家园,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以“三清、三治、四提升”(即清理农村垃圾、河塘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私搭乱建、残垣断壁、乱堆乱放;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水平、农户庭院、毗邻田园环境、群众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分区分类实施“微整治·精提升”,推动村庄环境整治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逐步实现突出问题精准整治、乡村景观精致设计、环境项目精品建设、环境常态维护精细管理,打造公共环境干净、大街小巷整洁、日常管护有序、村容村貌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上合新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清理农村垃圾
工作目标: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干道及村庄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
整治任务:1.清理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干道两侧垃圾,按照《青岛市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落实;2.清理进村道路及村庄干道两侧垃圾;3.清理村头巷尾、村内户外公共区域积存垃圾;4.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推进人员、制度、职责、经费、考评“五个落实”。(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二)清理河塘沟渠
工作目标:河道塘坝沟清、渠畅,无明显黑臭水体和污水横流。
整治任务:1.整治河道、塘坝、沿路沟渠及周边环境,全面清除水域漂浮物、沿岸积存物;2.治理乱泼乱倒,对村内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沟渠盖板密封;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4.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水利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三)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
工作目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到位、运转正常,农业生产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村内没有大面积畜禽粪污堆积现象。
整治任务:1.清理村内畜禽粪污,规范农户畜禽圈养和粪污收集处置;2.整治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运转不到位问题;3.清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四)治理私搭乱建
工作目标:村内私搭乱建得到有效整治,“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设置规范,村居风貌整洁有序。
整治任务:1.整治村内杂乱垂落的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宽带弱电线路,蛛网状电力线缆,废弃破旧光缆交接箱,因地制宜采取管线入地、穿管布设、规范捆扎等方式,推动农村“三线”设置规范有序;2.清除破损宣传栏,清理乱贴乱画,打造有序净美的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联通公司、中国电信胶州分公司、移动通信胶州分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五)治理残垣断壁
工作目标:逐步清除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营造良好村居风貌,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村民增收和乡村人文创意共赢。
整治任务:1.对能够改造提升的旧房屋进行修缮维护和美化,对坍塌、破损、漏顶的废旧房屋、废弃院墙等依法合规进行拆除清理;2.对清理腾出的土地,宜绿则绿,开展村庄绿化美化;3.鼓励在严格遵循土地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自营、出租、入股、联营、复垦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4.在连片区域设置“微整治·精提升”创作地块,引入乡村创意设计团队,以“实精美”为原则,充分利用旧物料、闲置物件等进行创作,因地制宜打造“微墙绘”“微广场”“微景观”,使创作完成后的作品成为“农文旅”创意空间,留存农耕文化历史记忆。(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六)治理乱堆乱放
工作目标:村头巷尾、房前屋后无积存“四大堆”,村庄公共空间规范有序。
整治任务:1.清理村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头瓦块等,季节性作物秸秆要确定固定放置点,码放整齐、堆放有序;2.引导推进公共区域的建筑材料、生产用具、农用物资等有序摆放。(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七)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水平
工作目标:厕具厕屋整洁卫生,辅助设施维修及时,厕污无害化收集处理及时。
整治任务:1.推进农村厕所规范升级;2.完善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厕具维修、粪污清运、利用处理服务体系;3.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理,明确管理措施,保障管护经费,确保管理维护到位;4.探索开展厕所设施定期检修和随报随修服务,推进实施厕污清运服务数字化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八)提升农户庭院环境
工作目标: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打造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为标准的“美丽庭院·幸福家”。
整治任务:1.加强技术支持,开展庭院绿化、家庭整理、家政服务等培训,普及家庭品质提升知识;2.践行绿色生活,倡导自主打造园艺“绿化角”“庭院花圃”和民俗特色“微庭院”等扮美乡村;3.传承文明家风,倡导家风家训“晒上墙”,注重家庭文化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九)提升毗邻田园环境
工作目标:农地绿色化、田园化、景观化、特色化、人文化。
整治任务:1.清理邻村农田田间及排水沟渠的农业生产废弃物;2.设计田园景观,因地制宜在村庄毗邻区打造特色田埂围栏、农耕文明绿篱走廊;3.利用废旧物料、闲置物件美化创意乡村“微田园”景观。(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十)提升群众良好卫生习惯
工作目标:引导村民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整治任务:1.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良好卫生习惯宣传教育;2.普遍推行“积分制”或“道德银行”,将人人参与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实行评星挂牌;3.将公益奉献和不良习惯损害公共环境事项纳入村集体奖励约束措施。(责任单位:各镇(街)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底前)。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镇(街)要迅速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责任领导、落实牵头部门、研究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5月底前各镇(街)要开展全域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要按照活动方案和时间节点,划定责任范围,明确整治标准,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检查督导和活动开展同步推进,各镇(街)要加强自查督导工作,每半月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由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6日-11月30日)。各镇(街)对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开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后于11月13日前报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街)自查的基础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活动经验,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形成一批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精心筹划组织,推动“清脏治乱”全辖区、全覆盖、无死角展开。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村庄周边、沿路沿河等薄弱地区脏乱差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优化城乡同治、全域共美责任区块,理顺条块责任,推动齐抓共管,确保“清脏治乱”重点任务攻坚责任落到实处。市、镇(街)都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加强考核奖惩,不定期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效现场评估,对组织不力、行为迟缓的予以曝光并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扎实有力、整治效果好的及时通报表扬,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聚焦主题,加大宣传,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讲好群众身边的“清洁故事”,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让农民群众得实惠的浓厚氛围。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清脏治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