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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胶州市关于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实施方案》和《胶州市关于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和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工作,争取纳入青岛市级和省级试点。
附件1: 胶州市关于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2:胶州市关于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实施方案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联系人:郝文玲 联系电话:82217877)
附件1
胶州市关于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的通知》、青岛市《关于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坚持群众满意标准,科学有效整治断壁残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实现改善村容村貌、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民增收多赢共赢。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在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分类制定清理整治方案。
2、坚持规范有序。在逐户逐宅完成权属界定、档案归集、协议签署的基础上,镇、村稳妥推进。同时做好答疑解惑、服务指导,确保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3、坚持综合利用。对清理腾出的土地,严格遵循土地用途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鼓励通过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改善村容村貌、增加集体收入、促进村民增收的多赢局面。
4、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将整治时间、整治方式、利用方式、奖补措施等进行全面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任务目标
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村庄(正在进行社区建设和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除外),全市开展残垣断壁整治行动,并同步开展整治后土地综合利用。
二、整治范围
农村房屋倒塌、墙体破损。变形严重、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没有房顶、缺门少窗,无法恢复的残垣断壁,有碍村容村貌的乱搭乱建、户外旱厕、废弃棚舍等。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3月15日)。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残垣断壁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现状、摸清底数,逐村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推进落实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4月20日)。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农村残垣断壁进行集中整治,使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21日-4月30)。各镇(街)对农村残垣断壁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报告(包括组织情况、成果成效、问题打算)按要求通过金宏网报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同时要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残垣断壁整治”试点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深化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动残垣断壁整治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二)强化目标考核。要将农村残垣断壁“清零行动”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考核项目,纳入村级考核,并制定详细的考核规范。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宣传开展残垣断壁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残垣断壁整治工作中来,全力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2022年农村残垣断壁整治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终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镇(街)的残垣断壁整治工作进行进行重点督查,并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较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对工作滞后、不作为、慢作为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2
胶州市关于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的通知》、青岛市《关于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进各镇(街)“微整治·精提升”试点工作的进展,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利用村庄边角地块、闲置地块、房前屋后和卫生死角、脏乱差地带,通过设计创意,因地制宜创作乡村“微景观”“微田园”“微墙绘”“微广场”“微庭院”等人文空间节点,彰显乡村人文美。
二、工作目标
1、各镇(街)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微整治·精提升”试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快补齐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切实提高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2、各镇(街)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其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及整合,打造及推广各具特色的新路子、新文化、新活动、新景观,做出典型,推出标杆。
三、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六清工作,针对卫生死角、脏乱差地带进行“微整”、“精治”。日常做好巡查清理,做到道路边沟垃圾污水细查,房前屋后五美五净,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河渠清洁无垃圾,达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干净美丽的目标。
2、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可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区或美丽乡村等项目优势,选择自己辖区内有民俗特点、特色产业的村庄,提供村庄边角地块、闲置地块、房前屋后等适宜区域作为“微整治·精提升”创作地块,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活动。
3、对围墙、围栏、娱乐设施及场地进行排查,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考虑列入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可以维修的,及时进行统一维修、喷漆、美化。对无围墙围栏等设施区域,今年计划新建的,按照资金情况,因地制宜打造乡村“微景观”“微田园”“微墙绘”“微广场”“微庭院”等人文空间节点,并逐步将乡村人文空间创意节点串点成线,形成系列人文景观,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自主组织开展乡村“微整治·精提升”建设创意竞赛等活动,通过搭建镇校合作平台,邀请高校院所、文联等大学生团队、社会团队,组织“设计师”“建筑师”“画师”下乡,开展乡村创意设计大赛、乡村空间有机更新擂台赛,以创作地块为平台,结合周边农房、区位、功能,以“实精美”为原则,充分利用旧物料、闲置物件等进行创作,使创作完成后的作品成为“农文旅”创意空间,留存农耕文化历史记忆。
5、充分调动农民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微整治·精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村民参与”新格局,做到维护保护依靠群众、整治成果群众共享的局面。同时,合理统筹安排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也积极组织有条件的村庄企业互相观摩学习,推广学习合作有创意的经验做法。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3月15日)。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村庄边角地块、闲置地块、房前屋后等适宜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现状、摸清底数,逐村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推进落实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4月20日)。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对村庄边角地块、闲置地块、房前屋后等适宜区域进行“微整治·精提升”,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21日-4月30)。各镇(街)对“微整治·精提升”试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报告(包括组织情况、成果成效、问题打算)按要求通过金宏网报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同时要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微整治·精提升”试点工作。市级将继续组织开展明察及暗访评估,发现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试点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行动要与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等工作相结合,在发动农民参与过程中,逐步引导农民形成更为健康和文明的生活习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农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力争推广一批典型案例。
(三)加强资金筹管。科学确定村庄环境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合理争取市级、镇村、农户及社会团体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投入模式,鼓励村民以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乡村建设。
(四)加强考核奖评。各镇(街)要将“微整治·精提升”试点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终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镇(街)的“微整治·精提升”试点行动进行重点督查,并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较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对工作滞后、不作为、慢作为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胶州市关于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实施方案》和《胶州市关于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胶州市关于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实施方案》和《胶州市关于开展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