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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现将《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胶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局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胶州市水利局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胶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31日
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评估验收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根据《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方案》、《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现制定本评估验收方案。
一、评估验收对象
全市12个镇、街道。
评估验收内容
(一)组织保障。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工作部署、目标考核等。同步查看三年行动方案、验收评估办法、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宣传发动和督导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情况。
(二)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主要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情况,项目和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社会资本、农民群众等各方投入情况;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
(三)工作落实。主要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运处置体系情况;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等情况。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关注区、试点示范区范围内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情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等。
3.农村厕所革命。农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比例;300户以上自然村建有公共厕所的比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情况等。
4.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5.村容村貌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 “三清一改”、“百镇千村万巷”环境整治、“突出问题整治清零行动”推进情况;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情况;村内主要道路实施绿化情况;美丽庭院创建情况;卫生村镇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等。
6.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建设。“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以镇街为单位村庄分类的情况及村庄规划编制等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情况;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7.群众满意度。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访谈、电话咨询、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充分了解工作推进是否尊重群众意愿、整治成果是否得到群众认可,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四)其他方面。主要包括加分、减分相关情形。三年行动期间,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入选国家和省推广典型案例等情况给予加分;对国务院大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减分;对平时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媒体上曝光,并予以减分。
评估验收后作出“定性+定量”评价,总分100分,80分以上为准通过,但农村改厕覆盖率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一律定性为未通过。
三、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采取“镇街自查、胶州市初验、青岛市验收、省上和全国抽查”方式开展,胶州市级由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镇街按照本方案制定本级评估验收方案,并完成自查,所有镇街初验合格后,胶州市申请青岛市评估验收;青岛市评估验收通过后申请省上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于7月份启动,10月底前省上评估验收基本结束,11月底前国家抽查评估验收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各镇街制定本级评估验收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启动准备工作,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本情况表》。
(二)镇街自查、胶州市级初验并提交青岛市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各镇街根据评估验收方案完成自查,自查合格的,上报本镇街完成情况自查报告;胶州市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于8月20日前完成初验,并报送申请青岛市验收报告;青岛市验收不合格,整改后再次申请复审不晚于8月31日。
3.青岛市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青岛市收到验收申请后,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评估验收。
4.省上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省上以抽查方式评估验收。
5.国家抽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国家以抽查方式评估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评估验收工作,将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摸清家底实情、全面检视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注重强化结果运用。本次评估验收情况将作为本年度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镇街予以表扬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弄虚作假、影响全市工作的镇街将视情予以处理。
(三)以查促改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弱项,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强弱补短,举一反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做、精细推进。在有序推进检查评估基础上,各镇街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对验收中发现的好做法新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估验收工作期间,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开门搞评估。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把评估验收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过程,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