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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胶州市清洁村庄春季战役行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胶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胶州市清洁村庄春季战役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依据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青农人居环境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决定组织开展以“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2月1日-4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传承春节“除尘扫舍”乡风文明习俗,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因地制宜,实施清理积存垃圾、清理沟塘河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提升村容村貌,提升疫情防控水平,达到村庄“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裸露畜禽粪污、无污水横流”的“五净五无”基本要求,持续巩固“百镇千村万巷”环境集中整治成果,让农民群众过一个干净整洁、健康有序、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提升环境“三清”品质
目标要求: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脏乱差现象反弹。
主要任务:
1.清理积存垃圾。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保洁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解决生活垃圾乱丢乱倒,非正规堆放积存等问题。
2.清理河塘沟渠。以房前屋后排水沟、村内河塘沟渠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水域漂浮物治理,对沟渠盖板查缺补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沟清、渠畅,无明显黑臭水体和污水横流。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内畜禽粪污、农业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生产废弃物,规范农户畜禽圈养和粪污收集处置,减少散放养,消除农业生产废弃物对村庄环境影响。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村容村貌
目标要求: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开展村容村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环境由村庄整治向乡村全域整治转变,由一时清洁向常态化清洁转变,由外在美向内在美转变,以宜居宜人的村容村貌喜迎春节。
主要任务:
1.治理镇村沿线环境。整顿镇街驻地乱停乱占、乱泼乱倒、乱挂条幅、乱涂乱画等问题,清理公路、村道沿线树挂垃圾、积存垃圾、破损条幅,打造规范有序镇区和沿线环境。
2.治理村庄公共环境。清理村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拉乱接,引导村民规范农机、柴草、杂物摆放,做到街巷、广场整洁有序。
3.推进农户自主清洁庭院。利用“除尘日”发动村民人人动手、户户清洁,督促农户落实“三包三净一绿”(包门前环境清洁、绿化管护、良好秩序,门内净厨房、厕所、院落,绿化庭院)责任,打造美丽庭院。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水平
目标要求:结合实施爱国卫生攻坚行动,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提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水平。
主要任务:
1.强化爱国卫生攻坚。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按要求保障和储备防控物资,及时组织区域清洁、消毒,做到预备充分,防控在前。
2.强化农村厕所管护。加强公厕日常保洁消毒和户用厕所后续管护,做好厕所粪污密闭转运,引导农户加强厕所清扫,严禁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粪污,防止粪污外泄。
3.强化村民防护教育。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冬季取暖特点,加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普及,保障农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短信、短视频等方式,向农村居民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养成不集聚、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加强统筹调度,做好日常督查考核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活动进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
(二)指导问题整治。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市直部门要聚焦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抽查反馈问题进行“四不两直”回头看核查,及时提醒、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级各部门要聚焦主题,加大阵地宣传、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讲好群众身边的“清洁故事”,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民群众得实惠的浓厚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及时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庄清洁行动每周动态情况信息,每月8日和23日前上报。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形成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总体报告(包括组织情况、成果成效、问题打算),于2021年5月1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