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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表对标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依据《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清零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成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把握好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整治农村改厕、村庄通户道路硬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畜禽散放养殖、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工作短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一定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清零行动,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让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走在前列,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贡献力量。
二、清零内容和目标
(一)农村改厕问题清零
清零内容:农村改厕中存在的账实不符、不能用、不好用、设施质量差、器具损坏、厕所粪污管护体系不健全、抽取不及时等问题。
清理目标:农村改厕账实相符、应改尽改、质量达标,设施器具齐全好用;厕污无渗漏,符合无害化标准;厕所粪污管护体系健全、粪污抽取及时;国家、省、市检查暗访发现和自查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二)村庄通户道路硬化清零
清零内容:已纳入2020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任务的行政村。
清理目标:完成2020年通户道路硬化任务,满足“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三)村庄私搭乱建清零
清零内容: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包括砖混结构、彩钢瓦等围挡。
清理目标:村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四)村庄乱堆乱放清零
清零内容:在村内公共空间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草堆、粪堆、土堆等“三大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其它杂物。
清理目标: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内外干净整治有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五)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零
清零内容:村头巷尾、田间道路、山头林地、河道流域、废弃矿坑等区域的各类垃圾堆放点。
清理目标:未经批准的各类垃圾堆放点全部清除,村内外没有垃圾堆放死角。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镇街
(六)畜禽散放养殖问题清零
清零内容:村内畜禽散放养殖问题。
清理目标:村内没有畜禽散养、放养现象,没有在户外到处乱跑现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七)村庄黑臭水体整治
整治内容:村庄黑臭水体。
清理目标:村内基本没有黑臭水体,污水无乱排乱放、乱泼乱倒。
责任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7日至20日,全面启动部署,下发实施方案;各镇街要召开会议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搞好集中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清理整治阶段。6月20日至9月30日,对照清零目标任务,全面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对账销号,全面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5日,对清零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清零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攻坚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市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紧盯问题,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发动攻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觉性和积极性,打一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人民战、阻击战。
(二)依法有序推进。各部门各镇街要深入调查研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验收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在7月份省里启动第一批清洁村庄评价验收时,所有镇街要一次性全部通过验收。个别未通过的要做出书面承诺,制订具体整改措施,确保8月份省里启动第二批检查验收时全部通过。未按承诺通过验收的,9月份相关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要坚持依法依规,不搞形式主义、劳民伤财,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加强宣传动员,及时召开会议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搞好集中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清零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考核内容,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前期各个镇街划分的“好、中、差”三类村庄,按照“保持好村、提升中村、转变差村”的思路,实行分类管理,有的放矢的检查考核措施,采取“每周督导检查下发督办单、每月考核通报”等措施,用清零倒逼责任落实,及时开展问题通报、排名约谈和函告提醒。各镇街要建立问题台账,责任落实到人,逐一清零,逐一销号。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安排,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强化正向激励措施,采取积分制、道德银行、文明家庭、清洁庭院、光荣榜等形式,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