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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精神,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方向,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模式,2020年完成培训3772人,在线评价学员覆盖面达到90%以上,测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分类培训。市级组织精品班,开展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示范培育和培训建设师资队伍,培育农业经理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生猪生产等共300人;区市级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项技术技能培训等3472人,同步做好2018级现代青年农场主跟踪服务。培训时间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
(二)遴选培育对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围绕区域产业规划布局结构任务,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推动复工复产、保粮保供,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培养行动。积极引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参加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贫(弱)村成立合作社、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和休闲农业园区为重点,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
(三)确定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择优确定1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各区市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利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四)按需实施培训。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重点支持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奶业提质增效行动、农产品加工升级行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等工作人才需求。区市要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
(五)优化培训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在实操演练、观摩交流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教育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
(六)拓宽发展路径。加大培训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增强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活动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下旬,制发《青岛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部署培训任务。各区市根据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培训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学员招收。6月下旬,发布培训公告,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市级培训学员的需求调查、申报审核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报名学员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组织培训。市级按照与确定招标机构签定的合同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区市培训任务自行按照本区市制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培训任务要于11月30日前结束。
(四)督导检查。7月-11月,市局定期对全市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区市每月要报送至少2篇培训信息和典型案例。
(五)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区市验收、市级抽查的办法进行。考核验收工作重点从培育管理、培育过程、培育效果和培育档案等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增加加分项和扣分项。
(六)总结提高。各区市要对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措施、资金使用和典型案例等进行总结,并于12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科技教育处负责制定总体方案、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统筹推进教育培训;财审处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市级招投标工作;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处协助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学员的审核工作;乡村产业处协助做好龙头企业和休闲农业负责人报名组织工作;畜牧处负责协助生猪生产主体报名组织工作;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心负责培训计划、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宣传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协助科教处做好培训体系建设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区市辖区内学员的招生、网上报名等管理工作,完成本区市培训人员的需求调查、申报审核和培训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和培训工作纪律,资金只能用于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等方面,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三)保障培训成效。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带头落实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规范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内容设置、课堂讲授、互动交流、实践观摩、考试考核和签到登记等环节可追溯。落实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确保线上评价覆盖面和满意度保持全省第一。
(四)强化绩效管理。要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市局将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将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农民培育考核以及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
(五) 加强总结宣传。要落实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附件:1.2020年农民培训任务指标
2.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