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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镇、街: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青农字〔2020〕51号)文件精神,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方向,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模式,2020年完成培训670人,在线评价学员覆盖面达到90%以上,测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分类培训。按照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670人。同步做好2018级现代青年农场主跟踪服务。培训时间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
(二)遴选培育对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围绕我市区域产业规划布局结构任务,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推动复工复产、保粮保供,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培养行动。积极引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参加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贫(弱)村成立合作社、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和休闲农业园区为重点,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
(三)确定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筹利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四)按需实施培训。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重点支持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奶业提质增效行动、农产品加工升级行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等工作人才需求。要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
(五)优化培训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在实操演练、观摩交流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教育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
(六)拓宽发展路径。加大培训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增强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和培训工作纪律,资金用于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项目审验费等方面,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二)保障培训成效。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带头落实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规范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内容设置、课堂讲授、互动交流、实践观摩、考试考核和签到登记等环节可追溯。落实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确保线上评价覆盖面和满意度保持全省第一。
(三)强化绩效管理。要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将培育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镇、街的考核。
(四) 加强总结宣传。要落实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附件:2020年胶州市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2020年胶州市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计划
序号 |
镇、街 |
经营管理型 |
专业生产型 |
技能服务型 |
小计 |
1 |
三里河 |
6 |
20 |
20 |
46 |
2 |
胶东 |
4 |
25 |
36 |
65 |
3 |
九龙 |
6 |
25 |
28 |
59 |
4 |
胶北 |
10 |
32 |
36 |
78 |
5 |
胶莱 |
10 |
32 |
36 |
78 |
6 |
胶西 |
10 |
32 |
30 |
72 |
7 |
李哥庄镇 |
4 |
18 |
16 |
38 |
8 |
洋河镇 |
10 |
32 |
36 |
78 |
9 |
铺集镇 |
10 |
32 |
36 |
78 |
10 |
里岔镇 |
10 |
32 |
36 |
78 |
小计 |
80 |
280 |
310 |
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