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防范非法集资,守住群众“钱袋子”
发布时间: 2024-07-24 来源: 胶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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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中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行为的三个特征: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大量残酷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不是“馅饼”、不是财富增值的“黄金盛宴”。高收益必定伴随高风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意识,正确分析识别投资理财产品,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获取合理收益,自觉抵制各种高利诱惑。

目前,我市已建立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请广大市民注意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并积极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揭发举报。我市举报电话为:0532-82201175,举报地址为: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421室。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5年4月22日7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到夜间,多云转晴,北风4-5级阵风7级,城区和内陆7到23度,沿海8到22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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