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
铺集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03
文件字号
铺政发〔2023〕52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政策咨询部门
农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251536
有效性
有效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五一”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铺政发〔2023〕52号
字号:


各新村(社区)、网格村:

目前正值春季天干地燥,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祭祀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高峰“四峰叠加”, 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防火压力越来越大。为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推进会有关要求,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好“清明”、“五一”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明”、“五一”期间历年来都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今年的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近期气温回暖迅速,大风天气增多,发生森林火灾风险居高不下。各村庄务必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各村庄要组建专门应对清明节上坟管控、巡逻队伍,加强村庄公墓、坟场、散乱坟头的巡逻管控,必须一对一专人盯守,坚决不准脱管漏管。

2、倡导推行无火祭祀,开展文明祭祀。各村庄要通过村广播、村民微信群、宣传标语,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森林防灭火倡议书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安全、文明祭祀。

3、各村庄对管控巡逻人员的防灭火设备设施全面排查梳理一遍,该补充配备的装备一定要到位,确保关键时刻不掉链子。

4、要加强林区和公墓的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41日至5日清明上坟集中时间段、重要时间段各村庄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尤其是刑家岭公益林、各村庄公墓要重点防范,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5、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强化火情监测核查反馈和火情早期处置,全力“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要加强火情信息报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严肃问责。


铺集镇人民政府

2023331


解读
该文件为非政策性文件,无需解读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4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多云间晴,局部有雾,南风转东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8到24度,沿海9到22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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