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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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东楼主楼301室;邮编:266300;电话:0532-82289519)。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具体要求,坚持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服务提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一定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主题,聚焦综合执法工作,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胶州政务网”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00余条,其中包括公文法规、日常工作信息、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政策解读、行政处罚结果等多方面内容。同时我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胶州综合执法”发布300余条图文信息,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按要求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办理过程,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意见建议反馈等事项。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件,现场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作出答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同时依托金宏网及时处理市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群众投诉事项21658件次,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理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培训等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明确各政务信息栏目责任科室和执法中队,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原则,做到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胶州政务网站集中发布综合执法相关信息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胶州综合执法”、报刊、电视宣传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发布综合执法信息,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进一步提高了综合执法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行政执法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3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的公众认知度不够,利用率较低;二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还有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普及政务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并面复人大代表建议1条: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会字第17号建议 (关于解决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更好地回应了民声,保障了民生,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三)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媒体报刊等政务公开平台,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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