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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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展现全市住建工作相关工作的内容与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和收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邮编:266300;电话:822891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严格执行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示范区。

(一)主动公开情况。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胶州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不同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按有关政策规定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答复数量比去年增加66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5件,比去年增加17件,占27%;部分公开的10件,比去年增加5件,占1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39件,比去年增加30件,占43%;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件,比去年增加1件,占2%;重复申请类申请1件,比去年增加1件,占1%;逾期不补正信息1条,比去年增加1件,占1%;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占14%。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程序规范、管理有效、渠道多样”。严格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泄露。同时,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报送主体、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胶州政务网、“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各类新政策及政策解读,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最新的政策信息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同时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努力做到“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持续加强内部协调,完善工作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联络员职责,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形成政务公开有力推进的合力。同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执行力,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统一思路,统一组织,统一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办理期限等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另外,主动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不断提升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781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0

0

0

0

1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0

0

0

0

1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90

0

0

0

0

0

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这项长期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培训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增加公开渠道的多样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协办30件政协委员提案和15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均已在胶州政务网公开。

(三)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进行任务责任分解,定期检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地开展。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采用传统媒体加网络新媒体的形式,拓宽宣传途径,进行线下+线上的方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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