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2 来源: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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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邮编:266300;电话:8228919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发挥积极作用。

(一)提升主动公开质量。根据新《条例》及省、青岛市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2020年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十五个攻势部署,以“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为指引,围绕全市重大改革攻坚事项做好重大决策政务公开工作。

1.在胶州政务网开始“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全年累计公开3项重大决策事项及其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2.2020年通过胶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府公文、市直部门公文等文件9个。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运用文字图表、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2020年,我局重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了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安排专职人员对每件申请认真审查,做到答复前、答复中、答复后均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以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申请内容,并反复与承办单位、司法部门沟通对接,尤其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与承办部门建立会商制度,以提高答复的准确性。

2020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有关政策规定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12.5%;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7件,占87.5%。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和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同时,依照我局“三定方案”,对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形成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在胶州政务网发布。

(四)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

我局汇集展示“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报”“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等信息。持续推广“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新增抖音号,有效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五)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制发信息公开测评考核细则,强化日常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推动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畅通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满意率、面复率均达100%,除不宜公开的外,相关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全文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集中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1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2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8

0

161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5

17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大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将其作为一项被动事务性工作开展,没有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把握,缺乏工作主动性。

2.对群众依申请公开流程普及力度不足,导致群众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程序等大部分不了解,不能良好的解决群众需求,提升政府公信力,存在制度落实不彻底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健全机制、构建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局内部政务公开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组织政务公开专题会,提升认识、凝聚共识。通过加强网站建设、来电告知的形式提升居民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了解,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1891/n1892/n1899/index.html,如需了解更多市建设局信息,请登录网站查询。居民依法申请公开流程已于以上网址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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