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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胶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主楼1133室;邮编:266300;电话:0532-82206056;传真:0532-822885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胶州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严格公开审查、强化公开监督,秉持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约350条,公开栏目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工作信息、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行政执法公开等内容。公开政策文件共6篇,重点梳理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及音频解读共7篇,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主动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畅通受理途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次。历年数据情况如下: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次;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次;200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次;2010年至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200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次。收到的申请件均依法依规按照法定时限给予答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整合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动态,按要求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公布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与配套解读同步发布的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平台建设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以胶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以胶州政务网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除此之外,胶州市应急管理局还利用“胶州应急管理”抖音视频号为辅助渠道,开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案例”、王律师谈“安全生产”等合集,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5.监督保障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细化,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健全监管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形成政务公开有力推进的合力,完善和优化公开流程。同时,加大内部培训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制度,及时、准确、规范的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适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各处室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胶州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并面复人大代表建议1条: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会字第121号建议(关于将李哥庄民安消防中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办理并面复政协委员提案1条:胶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服务社会化安全生产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三)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中的积极作用。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拓宽宣传途径,多篇信息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大众日报”、“半岛都市报”、“金胶州”发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提高群众的关注度。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