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胶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胶州市政务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胶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2288326,电子邮箱:jzstjj@qd.shandong.cn,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五楼,邮编:266300)。

一、总体情况

胶州市统计局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对标准目录内容的维护和更新,结合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做到各类渠道和载体公开的信息内容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8条(各类渠道有信息重复),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准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平台,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各科室间的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反馈依申请事项。2023年办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通过邮箱、热线等方式,累计为各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1000余次、累计20余万条数据。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实际工作情况,完善《胶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胶州市统计局政务服务热线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反馈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准确的发布、转载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胶州政务网、本部门门户网站、“数字胶州”微信公众号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2023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权威性作用,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为群众了解普查信息提供便利。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专班人员的培训,在规范录入、及时更新等各方面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日常监督审核,安排专人定期对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审核,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良影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政务新媒体利用不充分的问题,今后将重点规范管理使用政务新媒体,提高统计信息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和公众实际需求,用好各种平台,尽可能为公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胶州市统计局无主办上级及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三)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环境方面深化开展统计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制度,强化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风险排查,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反馈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有专人负责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维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借助各类载体推行政务公开,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明确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统计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

青岛市胶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青岛市胶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爱山东APP

爱山东AP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