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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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展现全市水利系统相关工作的内容与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布2023年度胶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保障等方面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胶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8条,涉及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以来未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等内部规章,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加大督促督查力度,规范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各项政务工作信息,做到政务公开全面化,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依法、真实、便民、及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要求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解读范围不够大,政务公开形式单一等。下一步我们将:一是提高站位、高标落实,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环节中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办理流程,有效衔接政务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工作环节,完善翔实记录并存档备查和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四审四校”制度,即内容提供人、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逐级审校后,方可推送;三是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方式。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宣传橱窗、宣传单页、电视滚动字幕等传统公开方式。设立82209116水利热线和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不断改进依法行政方式和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胶州市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胶州市水利局在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方面,共办理11件,主办5件,会办6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三)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山东省、青岛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2023年胶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加大业务培训和纵向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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