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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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机关大楼1413房间;邮编:266300;电话:0532-822887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胶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政务公开,拓展“线上+线下”双渠道,将深化政务公开与践行法治为民深度融合,为同心同向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发布政策文件2条,工作计划2条,财政、财务信息6条,工作信息400余条,综合运用文字、视频、图表等多种形式,全面、细致、严谨地做好文件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胶州市司法局在信息公开指南板块中公示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申请注意事项及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供依申请公开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明确答复时限、工作机构及监督渠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胶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的通知》,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发布任务,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错别字和表述错误。同时规范用语,坚决杜绝错别字、错敏词和表述错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胶州市司法局以“胶州政务网”和“胶州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为线上主阵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新增涉外法务、普法视频模块,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推行“一网通”服务,实现“胶州公证”微信公众号与“公证云”办证系统的对接,加大办理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力度。编发法治胶州一周概览,每周发布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胶州市司法局明确专人专责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时回复相关申请,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各科室、处所学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见表述错误》和《胶州市司法局错敏词明细》,认真解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责任分解及说明,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指导,理清工作思路,为切实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时候存在公开不及时、精准性不高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部分科室缺少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错敏词较多,还需加强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壮大信息公开队伍力量,通过组织专题调度会等方式,分解工作任务,提高各科室信息发布的主动性,组建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三审三校”机制,坚持先审后发,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均为协办单位,已向主办单位作出答复说明;本年度未收到过人大代表建议。

(三)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督查为契机,深入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胶州司法”政务新媒体的整顿清理工作,使用规范用语,避免政治类错误用词出现。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开启“指尖普法”新篇章。我局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倾力打造“法小蓝”普法小课堂,每期1-2分钟,以趣味性案例释法明理,在寓教于乐中普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知识。目前拍摄制作7个系列35条视频,每期点击观看转发约5000余人次。紧贴群众需求,抢占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制作发布普法微视频20余个,《居住权合同公证破解老人赠与顾虑》《律师为您解答“扶不扶”问题》《婚房应该怎么买》等被学习强国采用,累计播放量达20000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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