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来源: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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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邮编:266300;电话:822890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条例》,对社会关注的交通政策信息依法进行公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二)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我局积极打造 “胶州交通在线”平台,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要求、范围和对象等,对部门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申请公开;应保密的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重点领域专题”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及时充分公开我局重大建设信息;通过“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目录下的“行政执法公示”、“年度重点任务”目录下的“双随机、一公开” 专题及时充分公开交通执法检查工作信息;通过“规划计划”目录下的“专项规划”专题及时充分公开交通规划及项目立项等工作信息。

  


    及时发布交通法规政策解读和公共交通、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编制《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申请事项、一次办好、零跑腿事项的梳理。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法律依据等程序和时限。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胶州市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进展”,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

  (四)规范信息管理

  根据新《条例》规定,设立专人对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2020年,我局收到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胶州政务网设置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反馈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除不宜公开的外,相关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全文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0

  增211

  96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8

  828.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局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胶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胶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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