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
胶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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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胶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胶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机关大楼639房间;邮编:266300;电话:0532-822882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胶州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减税降费、“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化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胶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8条。其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预算绩效信息、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96条;公开会计服务、工作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办事指南等便民利民信息12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财政政策、新闻、动态等财政工作情况9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一是涉及政府采购,二是国有资产,三是关于土地征迁。我局均予以回复,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在答复的申请中: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占16.7%;不是本机关职责的5件,占83.3%。

(三)规范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胶州政务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相关信息。“胶州政务网”部门门户开设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工作报告等主动公开栏目。 微信公众号“胶州财政”设置政务公开、便民查询、互动交流专栏。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落实党的二十大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在党的二十大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96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栏目更新缓慢;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不够及时。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瞄准政务公开的痛点、难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途径,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工作。要认真落实先审后发原则,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审核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备案,落实工作责任,发布信息内容必须落实审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责任可溯。发布的信息要全面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坚决杜绝政治类信息错误、重要文字错漏、内容差错、技术故障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拓宽信息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三)落实2022年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省、青岛市、胶州市《2022年胶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胶州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及时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拓宽宣传途径,多篇信息在“今日头条”、“金胶州”报刊、“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工作简报”、“胶州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工作简报”发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

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胶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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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有轻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8度,沿海14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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