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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青岛市、胶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提升全镇应急管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及执法要求
(一)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主要承担对一般工贸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批发、常年经营)、涉氨制冷企业(含重大危险源)的执法检查,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等主要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预防一般事故,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按期复查率100%。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工作日测算和执法监察对象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镇应急办在册执法人员4人,工作人员7人,纳入计算人员数量确定为4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4年总天数为366天,减去双休日、法定假日105天,总有效工作日为261天。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规定的总法定工作日测算标准,应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为4人,确定我镇总法定工作日为1044个工作日。
(三)执法监察对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一线执法人员人数,确定辖区内重点检查单位共30家。按照重点检查安排在年度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不低于60%)的原则,计划随机抽查10家一般检查单位。
四、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监督执法工作日160个
(1)重点检查工作日及工作计划安排
组织对30家重点检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按照每2人一个执法检查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闭环检查用时2个工作日计算,计划安排12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2)一般执法检查工作日及工作计划安排
对10家企业按照进行双随机抽查,按照每家企业有2名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和复查用时2个工作日计算,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518个
组织实施迎接上级督查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管平台信息更新、安全文化建设、履行日常行政执法制度、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标准化创建复评验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协助市应急局行政处罚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10项工作,总计安排518个执法工作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迎接上级督查检查。全年累计安排50个执法工作日用于迎接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督查检查。
(2)铸安石智慧监管平台信息更新。组织对铸安石智慧监管平台企业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对搬迁、倒闭和无关联企业从系统删除,对新增企业进行系统录入。安排30个工作日。
(3)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完成以下2项工作,计划安排24个工作日:
1.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年内组织3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的考核,按照每期班次组织需1个工作日,每期由4名执法人员组织实施,安排12个执法工作日。
2.安全生产宣传。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应急、消防和法制等集中宣传活动,安排6个执法工作日;二是组织安全生产进基层宣传活动,安排6个执法工作日。
(4)协同市局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按每起案件由2名执法人员陪同市安监局实施,预计安排98个执法工作日。
(5)履行日常行政执法制度。按每个执法人员每周用时0.5个工作日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登记、归档、报告和备案的频率计算,共计安排100个执法工作日。
(6)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复评验收。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对企业实施政策宣讲、督查创建、达标验收程序,安排20个执法工作日。
(7)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按照年度计划,安排30个执法工作日协助市局对全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验收。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按每年度受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案件不低于20起频次,每起投诉举报案件核查落实、跟踪、反馈用时2个执法工作日、由2名执法人员实施,安排80个执法工作日。
(9)协助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根据往年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起数,每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不少于5起,按每起案件由2名执法人员协助办理,每起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意见告知、处罚决定送达等程序,安排40个执法工作日。
(10)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计划安排46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366个及工作计划安排
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非执法工作日的有关规定,年度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休假、病(事)假以及党团活动等工作,全年计划安排366个非执法工作日,具体计划如下:
(1)执法监察业务培训。按照年度执法监察业务培训工作部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察业务培训,全年每人培训9个工作日,总计安排36个工作日。
(2)考核。按照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共用时3个工作日迎接上级考核计算,总计安排12个工作日。
(3)组织其他党课学习、党团活动及其他会议工作。按照每周安排半天计算,总计安排130个工作日。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98个工作日(信息统计汇总、文字材料、协调调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
(5)公务员法定假期。按照公务员休假有关规定,安排60个工作日用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年休假。
(6)其他非执法工作。安排30个工作日用于行政执法人员病(事)假、探亲假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统筹实施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统筹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要认真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检查执法,坚决避免重复执法,依法做好检查问题整改及处罚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监督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加强过程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前,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并归档备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规范执法,确保质量
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合法。一般检查,应采用 “双随机”抽查方式,严格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做到闭环管理。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
(四)转变作风、文明执法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为主要目的,对于违法情节轻微、当事人及时纠正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要以为民(企)服务、务实清廉为主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