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20
文件字号
青发改工业〔2016〕344号
成文日期
2016-12-20
政策咨询部门
里岔镇经贸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58651679
有效性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青发改工业〔2016〕344号
字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16〕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市政府务必充分认识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取缔,彻底淘汰退出。

  二、开展全面专项排查。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各区、市应按照省通知要求,成立专门机构,落实责任,分级组织好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市政府对本县区内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总责,按照省要求的四个阶段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区、市务必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请于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以区、市政府名义形成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8日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

  附件:1.《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16〕1214号)

  2.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安全监管局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附件2: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解读
该文件为非政策性文件,无需解读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5月8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南风3-4级转4-5级阵风7-8级,城区和内陆11到28度,沿海14到27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市气象台2026年5月8日11时30分发布大风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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