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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机构设置
2、各部门工作责任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监控,负责工程项目的各种资源配置,确保管理体系在本工程项目上的持续有效运行,确保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等各项目标的实现。
(2)项目副经理。负责与政府各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明确各自的分工、办事的流程及建设的要求;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生产施工工作。建立、实施与保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现场成本管控。
(3)项目总工。负责技术管理、工程质量、计量的指导工作,组织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和实施,解决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
(4)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工程详细的施工工艺,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
(5)试验室。负责完成本标段的各种试验;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拌和料等配合比设计工作,并监督执行;进场材料的抽样检查工作。
(6)机料部。负责本标段施工生产材料的采购、管理,按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材料采购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调配,负责工地用水、用电、医疗、设备的检修养护等工作。
(7)财务部。负责项目工程款的结算、材料和和机械设备款的给付、职工工资的发放、对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论证、定期进行工程成本分析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等。
(8)安全部。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标准并负责实施,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9)综合办公室。负责临时用地的租用、退还,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做好职工生活、办公的后勤保障、事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员工教育工作;负责处理民众关系。
3、主要管理制度
建立有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测量队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