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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胶州一中风雨操场及餐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组织专家现场踏勘、论证,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胶州一中风雨操场及餐厅工程
二、建设单位:山东省胶州市第一中学
三、项目地点:位于胶州市常州路668号山东省胶州市第一中学学校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在学校综合楼西侧预留空地建设综合性建筑一栋,设停车场、风雨操场及学校餐厅三部分。地下空间设置为停车场,共计二层;地上建筑为风雨操场及学校餐厅,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东侧为学校餐厅,地上二层;西侧为学校风雨操场,地上一层,局部三层。建设完成后配套建设室外工程。本次新建建筑为地下二层,地上一层和二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7942.7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10362.72平方米(地下车库),地上建筑7580平方米(餐厅3320平方米,风雨操场426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3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515万元,其他费用1012万元,预备费用84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工期:15个月。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实施,请据此落实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期年底、竣工后30日内,登录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qdsp.qingdao.gov.cn/investment/index.aspx),在“我的项目”中如实填报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自该文下发之日起,注销胶发改审[2019]68号文。
项目编码:2020-370281-83-01-000007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