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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李哥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变更的申请》收悉,为促进李哥庄城镇化进程,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李哥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李哥庄镇全域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调增:
1、新型社区建设:占地38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63505平方米。
2、配套基础设施:(1)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道路8条,总长度20710米。其中新建道路12660米,改扩建道路8050米。 管线工程含雨水、污水、给水及供热管线。(2)湿地公园:小辛河湿地治理面积913亩。(3)湖面治理:治理面积950亩。(4)河道治理:治理长度3公里。
3、配套公建:(1)市民中心:新建市民中心占地30.0亩,建筑面积19482平方米。(2)公墓:新建公墓1处,占地80.0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墓穴7500个。
4、产业园建设:产业园区总占地832亩,总建筑面积553468平方米,包括:(1)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占地112亩,建筑面积 74666平方米。(2)科创研发产业园占地98亩,建筑面积65333平方米。(3)创新智造产业园占地90亩,建筑面积 60000 平方米。(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532亩,建筑面积 354666平方米。
五、估算总投资调增:总投资调整为800446万元。
资金来源:拟采用PPP模式。
六、建设工期:72个月。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实施,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