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胶州市城乡低保办事指南(认定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3-07 来源: 胶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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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事项

  城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二、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凡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

  四、申请材料

  (一)签订《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家庭收入情况材料 

  (四)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五)患病人员提供病例或诊断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前必须先进行信息核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低保的申请人说明解释有关规定。申请人要求信息核对的,签字承授权

并自愿接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核对机构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受理。信息核对符合条件的,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

料。

  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3.审核。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组织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核实。

  4.审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第三方评估结果等情况,入户调查,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

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一)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

  (二)各镇街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

  六、联系方式

  阜安联系电话:0532-88050637

  中云联系电话:0532-82221727

  胶北联系电话:0532-83231010

  三里河联系电话:0532-82214256

  胶东联系电话:0532-88262715

  九龙联系电话:0532-85260039

  胶莱联系电话:0532-88225007

  胶西联系电话:0532-85201429

  李哥庄联系电话:0532-88288019

  里岔联系电话:0532-86281150

  铺集联系电话:0532-86250799

  洋河联系电话:0532-86200116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3月14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阴有小阵雨转多云,有轻雾,北风短时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2到14度,沿海3到13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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