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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民户籍的家庭;
(二)自申请救助之月起,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三)急难发生地在本市,除符合上述(二)条款以外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
(四)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五)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原则上每户一年救助不超过两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2、个人申请书及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临时救助受理、审核、确认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受理。申请临时救助前必须先进行经济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审核。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第三方评估结果、提交的材料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临时救助给出审核意见。对于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镇政府(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三)确认。镇(街道)经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核实、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的予以确认。
(四)资金发放。镇(街道)经办机构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发放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
七、办理地点: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服务窗口。
八、联系方式:
李哥庄0532-88288019 三里河0532-82214256
阜安0532-88050637 中云0532-82221727
胶北0532-83231010 胶东0532-88262715
九龙0532-85260039 胶莱0532-88225007
胶西0532-85201429 里岔0532-58651638
铺集0532-86250799 洋河0532-86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