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城乡特困供养救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5-13 来源: 胶州市民政局
【字体:      

1.申请核对程序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开展经济状况核对。

2.受理审核程序

    核对通过后材料符合规定,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

3.审批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

4.终止程序

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终止特困供养并予以公示。

1.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

2.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

4.自愿退出特困供养的;

5.其他情形。

终止特困供养后,符合低保或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

三、各级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

(一)受理、审核、审批机构: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阜安联系电话:88050637

中云联系电话:82221727

胶北联系电话:83231010

三里河联系电话:82214256

胶东联系电话:88262715

九龙联系电话:85260846 85253089

胶莱联系电话:8822345188225007

胶西联系电话:85201429

李哥庄联系电话:88288019

里岔联系电话:86281150

铺集联系电话:86250799

洋河联系电话:86200116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3月14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阴有小阵雨转多云,有轻雾,北风短时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2到14度,沿海3到13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爱山东APP

爱山东AP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