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青岛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网上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3-24 来源: 胶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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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诺函上传

  申请单位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对接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如自查具备相关条件后,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右上角登录→登录单位账号→左边菜单栏选择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材料报备。进入“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材料报备”模块,上传《青岛医保局监管系统进销存数据上传接口生产接入和验收记录单》(附件2)、《定点医药机构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对接承诺函》(附件3)、《青岛市医保专网接入单位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4)及申请单位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承诺书2个工作日内通过“业务办理进度查询”菜单查询备案结果。

  联系电话:85770951  QQ群号:1070904322

  二、登录系统

  白名单:目前已通过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系统对接的;

  黑名单:因提供虚假材料、经营中存在违规等行为纳入不诚信的单位名单。

  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纳入白名单的,可进行零售药店定点申请。申请单位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右上角登录→登录单位账号→左边菜单栏选择定点协议管理→右边定点零售药店新增申请,按提示登录申报页面。其中,连锁零售药店应以总部的单位社保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登录后,系统自动与黑、白名单进行比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申报。

  网站首页选择登录

  选择单位账号

  选择定点协议管理

  进入系统后在网页左边显示的“定点协议管理”模块中选择“定点零售药店新增申请”,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报相关材料。

  选择新增申请模块

  三、上传材料

  备注:为了便于上传和查阅佐证影像资料,所有需上传的影像资料的单张图片大小应在1M以内,图片的格式可以是png、jpg、jpge、gif、bmp等,无需压缩。

  1.单位信息。申请单位录入商户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医保相关信息系统相关材料、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等证照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备注:申报界面中的分支机构号,须填写“000”。

  新增模块

  《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照可通过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2.个人信息。单位填写执业药师、药师、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等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其中连锁零售药店上传总部法定代表人和门店负责人身份证件、单体零售药店上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医保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有甲乙双方信息及劳动合同期限页和盖章页),所有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并满一年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以及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和注册证等证照可通过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两名,须均持有我市社保卡。

  医保管理人员录入

  3.上传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银联协议。

  (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以证照类别直接上传,不需要压缩。

  (2)上传银联协议。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办大厅—相关文件下载”栏下载“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并自行打印,按需要在规定的区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有填写信息的单页信息上盖章并拍照或扫描(其它纯条款页无需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4.上传经营场所户外正面全景和市内全部经营区域电子照片。拍照取经营场所户外正面全景照片1张,收银台区域照片1张,药品售货展台区域1张,证照直接上传,无需压缩文件。

  四、提交定点申请

  申请单位核实确认申报信息完整、准确后,点击“提交”,系统进行最后校验。校验不通过的,系统提示未通过原因,申请单位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更正。校验通过且提交成功的,重新进入申请界面的状态栏应显示“已提交审核”(状态栏如显示其他信息,则表明未成功提交,需重新核实)

  注:1.提交前,单位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提交成功后,则无法再修改,但可以申请回退,联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撤单,重新再申请。

  2.经系统校验,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申报界面的状态栏显示“已提交审核”;申报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未通过原因。

  3.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再次提交后经办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签订服务协议

  评估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打印服务协议,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各区定点申报咨询服务电话及签约地址(附件5),其中,市内三区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处。

  六、POS机安装

  银联商务青岛分公司自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卡银联刷卡POS机终端的安装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七、定点单位相关人员培训

  (一)培训范围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

  (二)培训内容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省内“一卡(码)通行”支付工作及刷卡终端相关业务操作。

  (三)培训方式

  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进入“在线学习考试”模块进行在线学习,并通过正式考试。

  (四)在线学习考试流程

  1.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为:http://ybj.qingdao.gov.cn/n28356081/index.html,选择登录,选择个人入口,登录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

  2.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

  登录后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在左侧列表中选择“在线学习考试”模块,模块中共有四项内容。

  (1)学习测试

  此模块中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四个内容,其中包含题库中的全部试题,参考人员可以选择任意题目作答并且查询试题答案,此模块不计分。

  (2)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模块与正式考试模式的形式完全相同,随机从学习测试的题库中出题,共55道题,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并有计时提示器,参考人员可使用此模块测试自己考试的实际水平,考试完成后点击交卷,即时出现考试分数,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可在考试历史模块查询,此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使用。

  (3)正式考试

  正式考试模块的成绩,作为社保卡刷卡POS机操作人员和定点管理人员上岗的依据。正式考试共55道题,考试次数不限,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8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其中,POS机操作员考试合格后,其社保卡方能用于POS机的每日签到。

  (4)考试历史

  可在此模块查询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历史成绩。

  八、定点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市医保中心:85733813

  银联商务公司青岛分公司:81977366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5月8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南风3-4级转4-5级阵风7-8级,城区和内陆11到28度,沿海14到27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市气象台2026年5月8日11时30分发布大风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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