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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函上传
申请单位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对接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如自查具备相关条件后,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右上角登录→登录单位账号→左边菜单栏选择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材料报备。进入“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材料报备”模块,上传《青岛医保局监管系统进销存数据上传接口生产接入和验收记录单》(附件2)、《定点医药机构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对接承诺函》(附件3)、《青岛市医保专网接入单位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4)及申请单位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承诺书2个工作日内通过“业务办理进度查询”菜单查询备案结果。
联系电话:85770951 QQ群号:1070904322
二、登陆系统
白名单:目前已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的;
黑名单:因提供虚假材料、经营中存在违规等行为纳入不诚信的单位名单。
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纳入白名单的,可进行医疗机构定点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右上角登录→登录单位账号→左边菜单栏选择定点协议管理→右边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申请,按提示输入本单位社保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申报页面。登录后,系统自动与黑、白名单进行比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申报。
网站首页选择登录-选择单位入口-选择定点协议管理,进入系统后在网页左边显示的“定点协议管理”模块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申请”,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报相关材料-选择定点申请。
三、上传材料
备注:为了便于上传和查阅佐证影像资料,所有需上传的影像资料的单张图片大小应在1M以内,图片的格式可以是png、jpg、jpge、gif、bmp等,不要上传压缩包。
1.单位信息。申请单位录入商户信息,并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保相关信息系统相关材料、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新增模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等证照通过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2.医保业务范围。
(1)仅申请个人账户刷卡业务的医疗机构,请勾选“1”;
(2)申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业务的医疗机构,请勾选“1”、“2”、“3”;
(3)申请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请勾选“1”、“4”;一级以下住院医疗机构可同时申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业务,可勾选“1”、“2”、“3”、“4”;同时申请生育业务的医疗机构,可在以上基础上增加“5”。
3.医疗机构等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医疗机构类别”为医院类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等级选择医疗机构等级。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载明等级,可向发证部门咨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医疗机构类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护理中心等非医院类的医疗机构,等级选“未定级”。
4.个人信息。申请单位如实录入补充单位法定代表人、医护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等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上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资格证、退休人员的相关户籍或暂住证明等证照影像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资格证等证照、退休人员的相关户籍或暂住证明,可通过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两名,须持有我市社保卡。
医保管理人员录入
5.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和银联协议
(1)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证明)通过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2)银联协议。请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页“网办大厅—相关文件下载”栏下载“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自行打印,按需要在规定的区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有填写信息的单页信息上盖章并拍照或扫描(其它纯条款页无需拍照或扫描)成影像资料。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6.上传经营场所户外正面全景和室内全部经营区域电子照片。拍照取经营场所户外正面全景照1张,收银台区域1张,诊室区域1张,证照直接上传,不要上传压缩包。
四、提交定点申请
申请单位核实确认申报信息完整、准确后,点击“提交”,系统进行最后校验。校验不通过的,系统提示未通过原因,申请单位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更正。校验通过且提交成功的,重新进入申请界面的状态栏应显示‘已提交审核’(状态栏如显示其它信息,则表明未成功提交,需重新核实)
注:1.提交前,申请单位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提交成功后,则无法再修改,但可以申请回退,联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撤单,重新再申请。
2.经系统校验,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申报界面的状态栏显示“已提交审核”;申报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未通过原因。
3.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再次提交后经办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签订服务协议
评估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到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各区定点申报咨询服务电话及签约地址(附件5),其中,市内三区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处。
六、POS机安装
银联商务青岛分公司自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卡银联刷卡POS机终端的安装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七、定点单位相关人员培训
(一)培训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兼POS机操作员)。
(二)培训内容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2020版)及刷卡终端等相关政策。《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省内“一卡(码)通行”支付工作及刷卡终端相关业务操作。
(三)培训方式
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进入“在线学习考试”模块进行在线学习,并通过正式考试。
(四)在线学习考试流程
1.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为:http://ybj.qingdao.gov.cn/n28356081/index.html,选择登录,选择个人入口,登录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
2.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
登录后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在左侧列表中选择“在线学习考试”模块,模块中共有四项内容。
(1)学习测试
此模块中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四个内容,其中包含题库中的全部试题,参考人员可以选择任意题目作答并且查询试题答案,此模块不计分。
(2)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模块与正式考试模式的形式完全相同,随机从学习测试的题库中出题,共55道题,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并有计时提示器,参考人员可使用此模块测试自己考试的实际水平,考试完成后点击交卷,即时出现考试分数,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可在考试历史模块查询,此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使用。
(3)正式考试
正式考试模块的成绩,作为社保卡刷卡POS机操作人员和定点管理人员上岗的依据。正式考试共55道题,考试次数不限,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8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其中,POS机操作员考试合格后,其社保卡方能用于POS机的每日签到。
(4)考试历史
可在此模块查询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历史成绩。
八、定点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市医保中心:85733813
银联商务公司青岛分公司:8197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