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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范围为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以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困难家庭(包括省外山东籍学生)。其中,对2022年以来动态调整时正在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且正常在校接受当前学段教育的学生家庭,补助资金应发放至该学生中职学段或高职学段毕业。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继续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拟补发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优先使用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资金不足部分,使用市、区市资金统筹解决;资金出现结余的,可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补助程序
(一)摸底调查。各镇(街道)组织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资质审核。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与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
(三)信息公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分别拍摄照片(一远一近,远景需看清拍摄地点,近景需看清公示内容),公示照片由镇(街道)存档。公示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对全市补助对象在胶州政务网上进行公告。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补助资格。
(四)市级备案。公示公告无异议后,请各镇(街道)编制关于上报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持项目学生名单的报告,形成正式文件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补助发放及信息录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根据2024年度衔接资金安排,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雨露计划项目事关脱贫家庭切身利益,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避免出现漏补、错补的脱贫学生。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帮扶责任人走访入户、微信工作群、村干部联系脱贫户等方式,全面排查脱贫家庭学生,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促进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