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胶州市2025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12-16 来源: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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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耕地质量保护职责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耕地质量的监测与评价,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每1万亩耕地至少布设1个监测点(含长期定位监测点)。采集、化验土样不低于73个,在完成基本采样数量的前提下,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兼顾果树、茶叶等特色种植园区的土地。要根据《NYT 2911-2016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规范采样,每个土壤样品理化指标化验21项次,指标分别为:容重、pH、水溶性盐分总量、有机质、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缓效钾、速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水溶态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监测点调查内容和土壤样品检测方法按照《NY/T 1119-2019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执行。

(二)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要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要求,按照《NY/T 4322-2023 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开展2024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要根据多年连续耕地质量监测结果,指导本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提升耕地生产能力。

三、资金使用方向

胶州市2025年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资金共13.22万元(青财农整指〔2024〕61号),其中:采集并化验不少于73个土壤样品、2024年度的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国家监测点维护及出具我市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建议等。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二)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户意愿,向农户阐明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必要性,长期定位监测点积极争取农户支持,确保能够长期正常运行,为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2月14日15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转多云,有轻雾,南风3-4级转北风4-5级阵风7级,城区和内陆0到9度,沿海2到8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市气象台2026年02月14日23时35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市气象台2026年02月14日15时00分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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