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胶州市2024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2-13 来源: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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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耕地质量保护职责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耕地质量的监测与评价,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每1万亩耕地至少布设1个监测点(含长期定位监测点)。采集、化验土样不低于73个,在完成基本采样数量的前提下,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兼顾果树、茶叶等特色种植园区的土地。要根据《NYT 2911-2016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规范采样,每个土壤样品理化指标化验21项次,指标分别为:容重、pH、水溶性盐分总量、有机质、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缓效钾、速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水溶态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

(二)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要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要求,按照《NY/T 4322-2023 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开展2023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要根据多年连续耕地质量监测结果,指导本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提升耕地生产能力。

三、资金使用方向

胶州市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资金共13.22万元青财农整指〔2024〕7号),其中:采集并化验不低于73个土壤样品费用9.72万元2023年度的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国家监测点维护及委托农大或科研院所出具我市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建议等3.5万元。

四、保障措施

1.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2.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户意愿,向农户阐明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必要性,长期定位监测点积极争取农户支持,确保能够长期正常运行,为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4月10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南风短时北风3-4级阵风6级,城区和内陆9到23度,沿海11到22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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