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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4〕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植主体(含种麦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落细落实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各类种粮主体利益。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和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进一步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植主体据实申报。要进一步明确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或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宣传发动、面积核定、信息公示和录入等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二、把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种植的小麦面积(含农户自营土地、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村集体土地、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一)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二)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四)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五)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青贮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六)小麦种植后,后期又耕翻、毁麦,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作物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七)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三、 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麦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麦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本村耕地范围内种植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姓名、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审核。镇街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系统使用另行部署),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镇街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街、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由镇街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核定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核定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5天。镇街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五)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镇街先期填写《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镇级核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市财政局发放补贴。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
(七)发放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要及时汇总整理本市小麦补贴实际发放面积、补贴资金发放数额、市财政垫付(含佐证材料)等情况,于2024年7月2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
四、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面广量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麦主体直接受益。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信访问题反映较多镇街、村庄。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予以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 × ×村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农民报告单
2. 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村级核定情况统计表
3. 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镇级核定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粮经作物科 段元彬 82206197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吴 萌 82288270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胶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