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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发)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22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农委、市财政局研究,统筹相关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开展耕地地力保护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推广、地膜污染综合防治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现将相关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请各区市农业、财政部门根据市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级财政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以区市农业、财政部门的名义联合行文报市农委(6份)、市财政局(2份)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市农委生态处 66999632
市财政局农业处 85855861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青岛市耕地地力保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山东省委 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及《青岛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着力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市农委、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实施耕地地力保护示范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推广、地膜污染综合防治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目建设,在全市建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农业绿色发展体系,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地膜污染综合防治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推广;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推广,通过示范带动,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减少农业源头污染。
(一)提升农业水肥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按照稳粮、优经、绿色、高效的要求,对粮油、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花卉等作物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通过项目实施,到2019年,共新建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12万亩左右,辐射带动全市水肥一体化技术广泛应用,实现项目区节水30%以上,节肥20%以上,亩年均节本增效300元以上。
(二)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利用,促进土壤质量提升。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果树和蔬菜种植区域内,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通过项目实施,到2019年,共示范推广3万亩,实现项目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15%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5%以上,辐射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酸化、盐渍化等问题得到初步改善。
(三)促进地膜污染综合防治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对花生、马铃薯、大田蔬菜等覆膜作物集中种植区域,建立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加大推广使用0.01mm国家标准地膜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力度,鼓励农民和企业回收加工利用农田残膜,逐步建立残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通过项目实施,到2019年,建设国家标准地膜示范区6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2万亩、残膜回收示范区6万亩、地膜回收站点20处,示范区内当季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
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实施政府引导、有偿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减少农业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到2019年,全市产生的可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
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每年新建一批施肥与灌溉同步、装置完整、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广泛推广应用滴灌(含膜下滴灌)、微喷灌(含伸缩式)、渗灌、自动测墒灌溉、自动养分监测施肥及其自动控制等成熟的技术模式。在基础条件好、新型经营主体能力强的地区,开展整建制村、整建制镇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分作物创建水肥一体化典型示范区。到2019年,西海岸新区、即墨、胶州、平度和莱西分别完成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面积1.2万亩、1.6万亩、1.8万亩、5万亩、2.4万亩。
每个项目区市每年在示范区内建设400亩以上核心区,以“一控二减三基本”和化肥零增长为目标,集成展示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打造成集自动墒情监测、自动养分监测、自动给水给肥于一体的智慧型水肥一体化模式,试点进行田间毛管铺设回收社会化服务,开展前瞻性技术试验示范,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规程。
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服务,每年举办2次以上现场观摩培训,在示范区醒目位置设立标识牌,规范介绍示范区采用的技术要点,逐步引导农民转变常规种植方式,减少农药、化肥、种子、水资源的使用,提高水、肥、药利用效率,增加种植效益,使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绿色种植理念深入人心。
新建示范区必须具备功能完善、装置完整、配置科学的水肥一体化系统。管网须包括主管、支管以及滴灌带(管)、微喷带等管网,设施蔬菜滴灌带(管)、微喷带设计使用年限要求3年以上,果树、茶叶、花卉滴灌带(管)、微喷带设计使用年限要求5年以上,大田作物滴灌带(管)、微喷带可每年更换,其他管道及配件要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连续使用5年以上;水泵,动力机配置与生产需要相匹配;肥料储存装置采用塑料等耐腐材质;施肥装置可用注射泵、文丘里施肥器、施肥罐或其它泵吸式施肥装置。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标准见附件1。
(二)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
按照区市畜牧养殖规模,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到2019年,各项目区市示范推广面积均不少于1万亩。在示范区内重点推广以下4种技术模式,各实施主体可以根据当地自然禀赋、种养比重和有机肥源状况,因地制宜选择1~2种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并不断积累试点经验,创建适宜本地推广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集成。
1.“有机肥+配方肥”模式。积极推行农牧循环、种养结合,
鼓励种植大户、畜禽养殖场户和专业合作社,使用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或在田间利用畜禽粪便积造堆肥或加工有机肥,就地就近将粪源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减少化肥用量。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在城市近郊果园推广商品有机肥。
2.“果—沼—畜”模式。利用现有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或沼气工程设施,处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蔬菜尾菜等,将无害化处理后的沼渣、沼液用于果菜茶生产,提高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
3.“自然生草+绿肥”模式。在水热条件适宜的果园, 通过自然生草或种植绿肥,减少土壤裸露,防止水土流失, 培肥地力。
4.秸秆生物热气肥技术。将秸秆粉碎压制成颗粒状后,埋置于作物行间或垄下,通过加入菌种和氮源物质、覆土、浇水、打孔等,秸秆颗粒经有氧发酵转化成二氧化碳、热量、有机质等,供设施栽培的蔬菜、果树等农作物生长发育利用。
(三)地膜污染综合防治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1.地膜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
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开展国家标准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示范应用及废旧地膜回收。一是建设国家标准地膜推广及废旧地膜回收示范区。在花生、马铃薯、大田蔬菜产区,示范推广符合GB13715-2017标准的0.010mm地膜6万亩。作物收获后,实施废旧地膜回收,示范区内当季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到2019年,各项目区市新增国家标准地膜推广面积及废旧地膜回收面积均不少于1.2万亩。二是建设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在马铃薯集中产区,示范推广厚度为0.010mm的全生物可降解地膜2万亩。到2019年,各项目区市新增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面积均不少于4000亩。三是扶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20个。各区市分别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不少于4个,配套磅秤、打包机、回收机械及消防设备。要求场地固定,有专门工作人员和明确的标示牌,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回收机具使用记录、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台账,并须与区市农业部门签订包片回收协议,包片区域当季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回收站的建设主体可为个体经营者、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各回收站点负责对包片区域内的废旧地膜进行清理回收。同时鼓励回收站点引进适用本地区的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开展机械回收。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各区市自行制定回收处置办法。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农药经营单位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归集、贮存、运输、处置,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全市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少于3700万个(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达到可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80%以上。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各环节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项目实施须实行台账管理,如实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贮存、运输、处置的日期、数量等内容。
四、实施主体
鼓励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和地膜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实施主体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废旧地膜回收站的建设主体可为个体经营者、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由各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确定,落实每个示范区实施规模和目标任务,签订实施合同。优先向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倾斜。项目示范区不得与实施年度其他同类财政扶持项目重复。其中,水肥一体化项目申报的示范区,除大田作物和露地蔬菜(含食用菌)外,在设施栽培作物及果茶花卉上实施水肥一体化的示范区不得与近5年内建设的同类项目相重复,实施主体与建设单位须签订设备设计、安装及后期维护服务合同。鼓励实施主体参与技术要求不高的水肥一体化工程建设服务,以减少项目建设成本,加大高质量工程材料投入。
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主体的确定,由各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从农药经营单位中择优选择。
五、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补助标准
1.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露地蔬菜和大田粮油作物,单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补助标准不超过500元/亩;设施蔬菜单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亩;露地、设施栽培的果树、茶叶和花卉,单片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20亩、10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亩。核心区单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200元/亩。已享受农机购置等财政补贴的水肥一体化设施,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2.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项目。各类模式的补贴标准,折合为成品有机肥或绿肥400~450元/亩;使用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可以按不高于20%的比例提高补贴标准;秸秆热气肥应用试点按9元/平方米标准补贴各实施主体,辅料和施入人工费由实施主体负责投入。
3.地膜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项目。示范区单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国家标准地膜示范区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亩;废旧地膜回收示范区补助标准不超过30元/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亩;废旧地膜回收站补助标准不超过10万元/个。
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市级财政补助每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价格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含归集、贮存和运输),其中: ①10克(毫升)~150克(毫升)0.2元/瓶(袋);②150克(毫升)~300克(毫升)0.3元/瓶(袋);③300克(毫升)以上0.4元/瓶袋。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费按不高于10000元/吨测算。
(二)资金用途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实施,各区市农业、财政部门,应按照《青岛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统筹当地涉农资金,严格管理和使用资金。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一是用于社会化服务补助;二是用于基础性建设或设备物资等购置支出;三是用于试验、示范及宣传培训等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各区市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支付方式等,优化资金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青岛市农委、市财政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区市农业、财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项目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确保任务落实。各项目区市农业、财政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编制详细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实施区域、建设目标、实施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各区市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
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指导服务
市农委及各项目区市要成立项目技术服务小组,指导项目实施推进工作,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项目区市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执行。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农业、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进行专项审计、实地核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区市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四)强化政策公开
区市农业、财政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
市农委将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项目区市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将实施方案、工作推进、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文档和照片资料归档立案,装订成册;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末向市农委、市财政局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实施情况总结由区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六)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与提升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三农服务热线、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提升耕地质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推广使用绿色发展实用技术的良好氛围。
附件:1.水肥一体化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任务分配表
3.青岛市耕地地力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服务小组名单
附件1
水肥一体化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
要根据水源、地形、种植面积、作物种类,选择不同的微灌施肥系统。灌溉系统可采用喷灌、微喷灌、泵加压滴灌、重力滴灌、渗灌、小管出流灌溉等方式。主副管道设计有效使用年限不得少于5年。施肥系统,须做好定量施肥设计,包括蓄水池和混肥池的位置、容量、出口、施肥管道、分配器阀门、水泵肥泵等,并配套相应的定量施肥技术规程。低于建设标准及要求的不予补助。
一、大田作物及保护地蔬菜水肥一体化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
1.主干管最高工作压力≥0.6MPA。
2.支管压力最高工作压力≥0.3MPA。
3.支持采用先进的水肥一体化材料装备,对网式过滤器、带孔微喷带、单一迷宫滴灌带等落后技术装备不予补助。
4.保护地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首部系统须采用二级过滤,并配有空气阀、释压阀、逆止阀、不锈钢施肥泵。
5.食用菌水肥一体化补助参照蔬菜水肥一体化补助标准执行。
二、果茶花卉水肥一体化技术条件标准和要求
1.水肥一体化设施首部系统须采用二级过滤,并配有空气阀、释压阀、逆止阀、不锈钢施肥泵。
2.主管路压力等级不低于6kg,田间滴灌管道的壁厚不得低于0.38mm的非压力补偿管道。
3.田间滴灌管的铺设,葡萄、茶叶、猕猴桃、蓝莓等种植品种采用单行单管铺设,苹果、梨、桃、樱桃、无花果、花卉等种植品种采用单行双管铺设。
核心区要搞好技术模式筛选和集成创新,开展不同灌溉方式、灌水量、施肥量、养分配比、水溶肥料等对比试验,确定技术参数,形成适于不同栽培条件下的技术模式。同时,根据园区具体条件,选择应用相关配套关键技术,实现水肥一体化与其它关键技术的有机整合。
附件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任务分配表
区市 回收处置目标(万个)
西海岸新区 300
即墨区 600
胶州市 700
平度市 1300
莱西市 800
合计 3700
附件3
青岛市耕地地力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及技术服务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史跃林 市农委巡视员
副组长:杜绍波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杜英杰 市财政局农业处调研员
成 员:陈言智 市农委生态处处长
范峰进 市农委种植业处处长
赵明玺 市农委财审处处长
曲 甫 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处长
刘 军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晓东 市植保站(土肥站)站长
李松坚 市农技站负责人
董国强 市果茶花卉站站长
马秀珍 市环能站站长
各项目区市农业(发)局分管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生态处,牵头负责项目的日常督导和调度工作,陈言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技术服务小组
组 长:李晓东 市植保站(土肥站)站长 高级农艺师
成 员:李松坚 市农技站负责人 高级农艺师
董国强 市果茶花卉站站长
马秀珍 市环能站站长 高级农艺师
王永显 市植保站(土肥站) 推广研究员
王连刚 市植保站(土肥站) 高级农艺师
李 民 市植保站(土肥站) 高级农艺师
刘迎春 市畜牧站 高级畜牧师
李海萍 市环能站 高级农艺师
薛 刚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农艺师
刘爱娜 市植保站(土肥站) 农艺师
各项目区市农业(发)局相关业务科、站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