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5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4项决策事项纳入胶州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胶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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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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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胶州市供热专项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5年12月 |
《青岛市供热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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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胶州市燃气专项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5年12月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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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胶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 |
市水利局 |
2025年12月 |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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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合新区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
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
2025年12月 |
《关于落实青岛市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的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