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19-06-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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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青政发〔2015〕25号)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19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3项决策事项纳入胶州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胶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大沽河度假区扩区规划

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

关于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的通知

 市水利局

3

拟制定大数据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市大数据和智慧城市

建设中心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4年10月13日15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阴有小到中雨转晴,局部有雾,南到东南风4-5级阵风7级转3-4级,城区和内陆17到26度,沿海18到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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